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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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5日10时至2018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9/08,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邵阳市宝庆中路与戴家路交汇处城南帝景A栋1601号
房屋产权证号:R0083609
权利人:杨家伟
房产建筑面积:121.13平方米;
抵押情况:在中国农业银行大祥支行有抵押登记。
查封情况: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3日已查封。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65168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2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司法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18年2月2日9时至16时止,请提前与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届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房产是否有学区学位、限购限制等情况,需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七、本公告发布三日前,本院已书面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对本标的物权属等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于公告发布之日无优先购买权人向本院主张权利。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予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竟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竟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2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建设路支行,账号:43050165460800000092),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邵阳天勤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的天勤所(2017)司鉴字(60)号杨家伟名下城南帝景房屋价值评估鉴定意见书。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973919955(肖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执行法官:张法官 13517429795 07395120872
联系地址: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双清区建设南路武警支队旁)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监督电话:0739-5120572(双清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4日
拍卖须知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5日10时起至2018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9/08,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买人应当注意下列事项:(一)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包括现场看样;(二)详细了解拍卖公告内容和相关要求;(三)详细了解拍卖须知或拍卖说明事项;(四)详细了解竞价成交后的违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六)在拍卖结束之前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成功缴纳保证金并报名成功的均可参与竞价;(七)竞买人参与竞价时由网络随机给予代号匿名竞价;(八)网络司法拍卖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人参与拍卖,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九)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十)其他应当注意了解的事项。
竞买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前款规定注意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2月12日16时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建设路支行,账号:43050165460800000092),并在2018年2月13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由其安排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权属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接收、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看守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9-5120572
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等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973919955(肖先生)
执行法官:张法官 13517429795 0739-5120872
联系地址: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双清区建设南路武警支队旁)
监督电话:0739-5120572(双清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4日